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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的反思

人活着是为了爱
但不是靠人施舍的爱
因为那难以获得,却终将失去
而只有对自己灵魂的无尽的爱
能陪伴我们宁静愉快地度过此生

黑格尔:“所谓爱,就是意识到我和另一个人的统一。爱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我不欲成为独立的,孤单的个人。”所以,一个人真正成为独立的幸福的个人的标志,就是与自我的和解,与自我的统一,所谓自爱。

当我们脆弱的时候,我们会渴望亲密关系,以为只要恋爱,就能被理解,就能逃离孤独。实际上这是幻想,因为人很少能被理解,即使能也不可能一直能,并且这样的要求是不是爱,而是以爱为名的索取和干涉。人必须自爱,才能逃离孤独感。而人一旦能够自爱,也就不太需要恋爱了。

记梦:一个湿冷的天气

应该可以算是一个好梦吧

熟悉感是可以伪造的错觉
在六十年代的小区寻找
20138号地下室
我为两个民警引路
穿过狭长走道上的通下水道广告
脚下的水泥砖缝里
零星散落青苔
角落里的电视机堆满灰尘
窗户里播放着生机盎然的春天

教室里考试考砸的我
捏着批改好的卷子不知所措
这时听到他的声音:
怎么会错这么多题?
我们一起分析看看
学霸的声音总是令人心安
m送了我一个塑料文件袋
我说谢谢你
但是却感到这样的感谢有些苍白
可我不是敷衍的意思
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我的手机不能上网了
我说我重新买一个吧
他说那也给他买一个好吗
我略微迟疑然后说
到那边的电脑上挑选吧
梦结束了

梦醒了
我什么都没有得到
却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失去

被生活拖拽着向前走
也想要掌控于手心的生活
明明已经精疲力尽
缩在被窝里不肯出来
可是消灭焦虑的最好办法就是
行动

记梦:半人马,反物质手枪

我和人马逛着凌晨四点的商场

空无一人,灯色惨白

监视的人在后面记账

我们想要逃离,却被穷追不舍

人马拨动吞噬一切物质的枪

能把一切变成灰色然后消失不见

第一枪击中了那人

第二枪击中了自己

本来不想这样的

他们倒卧在沙滩上

太阳在黑夜里照耀

没有血但我知道他的痛苦

他说每隔四小时他就会被唤醒

身体被灰色吞噬却还需要很长时间

我们怎么办啊

谁来保护我们

好像只剩下我一人了

依旧要战斗下去

论意义

下课了,前面的人,有的扑在桌面上休息,有的戳着手机,而我在观察他们,因为不知道还能干什么。玩手机吗?可我对手机游戏、资讯或视频失去了兴趣,只觉它们过度地折磨我的神经。背单词,浏览记忆卡片吗?可我已经不想动脑了。

曾几何时还希望着吸收知识,然后探究意识从物质活动中产生的奥秘,或是用学过的语言去涉足国外的文化杰作。如今却觉得活着十分劳苦。不是因为所做之事本身的艰难,而是因为对一切物质失去了兴趣,以至于一切物质都无法对我产生诱惑了。

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相信世界是虚无的。从物质的构成来看,人民富豪与路边的流浪狗,与火星上的尘土,并无区别,都只是空间中一些杂乱组合的结构。意义的实例是无中生有的,它只依附于人的语言存在,而意义本身无所谓存在与否,就如我们无法赋真假值于“狗的第十三条腿上有毛”之命题。

不如说,当人因为对生活失望,而质疑存在的意义,且其使自身存在的欲望下降时,任何形而上学的对存在的意义的讨论,都是没有必要的,起码不是主要的。彼时,首要的是医学与心理学的援助。人或是其他生物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是生命或者说基因的自然选择所决定的生命意志,而今一个生存处境优渥的人,生命的意志尚不及田间耕作的老农,难道不是因为性格加上社会扭曲的环境影响,甚至这种影响超过心理层面,以至从生理层面损伤了人的脑吗。当血清素和多巴胺的受体受损减少时,人的生存意志被削弱,人的快乐感受渐稀疏,无论多少心灵鸡汤、音乐的煽动,或萨特或海德格尔的学说,都无法给予当事人半分的治疗。

所以,与其祈望得到满足的意义解释,不如去看医生,去吃药。去跑步,去参加社会劳动,修复他的大脑,锻炼他的肢体,从而利用作为生物体的人的自我恢复机制,远离虚无与忧郁。

吴思《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笔记与评论

之前看了 Bilibili 的一套视频《吴思:中国历史的一种分析框架》(视频中有一些危险发言,迟早会被删除。评论区不用看了,没有一个人理解到点子上)

这个视频的观点很是新颖,所以专门了解了一下吴思这个人,顺便找了这本书来看。

在书中,作者的观点比较中肯,分析的对象主要是帝王、官员、土匪、农民等。他并没有刻意抨击任何一个群体,而是把他们一视同仁地作为自私的人来看,类似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他也谈到了中国的党国制度(这不是本文的重点),不过并不是像一些公知那样无脑抨击,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平常的制度,冷静地分析。

对于唯物史观的观点,作者大多是继承了,但并没有全盘接受,比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者并不完全赞同,其核心观点是一切社会规则由暴力最强的集团说了算

此处摘录总结书中观点,作为笔记。


在序言中,作者提出了元规则的概念。

元规则

定义:决定规则的规则。

现象

一是《大明律》和《大诰》的制定。

制订 《大明律》的时候,几个大儒参照唐朝的法律,一条一条地修订,一条一 条地草拟,朱元璋又一条一条地品评,修改,改了又改,最后立为天下法。 但是皇帝本人并不遵行,另外编撰了一套个人色彩浓重的严刑苛法《大 诰》。朱元璋死后,他的孙子即位,放弃了《大诰》,随后被自己的叔叔打 败,夺了帝位。新皇帝上台,又恢复了《大诰》。

二是成吉思汗征服欧亚大陆,推行自己的法规。

三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董仲舒向汉武帝论证儒术合乎皇家的根本利益,因此武帝才决定使用儒术,同时内心并不信服:“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 纯任德教,用周政乎?”,儒术只是做了工具。

分析结论

元规则的决定者:暴力竞争的胜利者(往往是暴力的最强者)。


在第一章,作者提出血酬概念,并且认为血酬的最大化影响暴力集团的行为决策。

血酬

定义:人们为了逃避或减轻暴力向暴力集团支付的报酬。

现象和分析

一是土匪种地。这说明土匪和农民两个身份之间不是割裂的。

王阳明说,各贼探知官府练兵,准备进剿的消息后,“将家属妇女什 物俱各寄屯山寨林木茂密之处,其精壮贼徒,昼则下山耕作,夜则各遁山 寨。”

二是土匪保民和土匪害民。在自己的地盘里,严厉打击犯罪,甚至自己人都杀。在外面的地盘则烧杀抢掠。这说明土匪和统治者之间也不是割裂的。

三是四川土匪播种时不扰民,收货时才抢掠。

作者认为,决定这些的根本是血酬的最大化

血酬的最大化,可以解释匪变官,官变匪,匪变民,民变匪,统治者变法改制的现象。


在第二章,作者研究了“命价”的问题。

命价

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 年),户部(财政部)和刑部(近似司法部)
奏请皇帝批准,颁布了不同身份的人赎买死罪的价格:三品以上官,银
12000 两;四品官,银 5000 两;五六品官,4000 两;七品以下、进士、
举人,2500 两;贡生、监生,2000 两;平人 1200 两。

9·11 事件后,
联邦赔偿基金确定的遇害者赔偿办法据说有很大差别:如果遇害者是家庭
妇女,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能得到 50 万美元的赔偿。如果遇害者是华尔
街经纪人,他的遗孀和两个孩子却能得到 430 万美元。

人命是无价的吗?

人命从事实上是不平等的:

如何看待官定命价的巨大价差呢?在当代人看来,蕴涵了人命不平等
观念的法规不是很可恶么?这要看怎么说。一二品贪官犯了死罪,法定赎
金是 12000 两银子,如果坚持“与民同罪”,1200 两银子即可赎命,岂不
是纵容大贪官犯罪?清朝督抚一级的大员,每年合法的养廉银就有1万两,
够他们赎八条命了。反过来,寻常百姓每年收入 20 两银子,也要 12000
两赎金,这条法规便形同虚设。

人命的交易

以军队为例,买主:暴力集团。卖主:士兵。购买人命的称为“血本家”


在第三章,作者研究了正式规则为何向潜规则转化。

潜规则和正式规则

正式规则代表的是官方的利益,潜规则代表的是当事的双方的利益。作者认为,当正式规则的收益低于潜规则的收益的时候,或者正式规则的伤害高于潜规则,当事人就会选择执行潜规则。

合法伤害权

作者认为,官员“可杀可放,可轻可重”,这就是“合法伤害权”,是潜规则形成的基础。而最终的根据在于对暴力的掌控。

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
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
人都有良心。

刘瑾潜流

作者认为,历史上的以刘瑾为代表的贪官,敛财靠的是一套潜流机制,有干渠支渠,分层收受贿赂。当皇帝清查国库的时候,各级“抽水机”就会加速运转,最后征收的,自然是农民的“血酬”。

巨量财富的去向

作者发现:“修建颐和园花费的巨额银两,转个身就变成了手工艺品制造者、木匠、油漆匠、泥瓦匠、土木小工等平民的工钱,从他们手里再转个身,又变成了粮农菜农小商小贩的收入。”因此少数人拥有巨量财富,也是有好的一面的,但是对于刘瑾而言,其造成的灾难远大于好处。

等到这些世界级富翁走近生命的终点时,洛克菲勒用自己的财富建立
了基金会,资助教育等社会福利事业,卡内基用自己的财富修建了 2811
座图书馆,盖茨也表示将来要做类似的事情。这就是说,在我们所能追踪
到的个人财富源流的尽头处,这笔巨量财富又开始为人类知识的积累和传
播服务。

灰牢考略

现象

1997 年湖北省监利县县长逼迫农民朱长仙交税,将其关入学习班,最后农民自杀。

2000 年湖北省监利县七名干部逼迫熊华品交费,将其办殴打后关入学习班,最后农民自杀。

2000 年冬湖北省监利县干部带着打手来到农民李启栋家逼迫缴费。李交不出,被关入小黑屋,冻死。

嘉庆五年(1800),山西捐输有一县派至10 万两,勒限催交,其未能措交者,即行掌责,甚至锁闭班房,名曰‘黑窑’。

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在《我家》一书中记载,1968 年春节后,他被关入北京半步桥监狱。1968年 9 月底的一天,三辆卡车把他们拉到了北郊的北京市第一少管所。

延安时期的学者朱鸿召:当时常用的一个方法,就是把人扣下开会学习,不转变立场不放人。

韦君宜在《思痛录》中说她的丈夫“杨述被关在整风班里(1942 年),但天天凌晨要他们整队到无定河边去冒着寒风干活。”

清朝末年,浙江省南浔镇的乡绅自发设立了“洗心迁善局”,将一些不够绳以官法的“故家不类、市井无赖、镇之不逞者”禁锢其中。

文革时期,有牛棚,学习班等。

道光年间,四川班房,全省每年在灰牢里关死一二千人,灰色处决是合法处决十倍以上。

分析

作者认为,根本目的在于额外征收税费。

以中国官员为例,额外征收的税费用于官员建设办公楼,购买小轿车,还高利贷,总而言之就是为了人的私利。

在征收出现困难,上级政府又严厉督催的时候,基层干部经常向亲朋好友借高利贷垫付,有的干脆自己借自己的钱。2000 年,监利的县、乡、区、村四级债务约 10 亿元,为此,全县每年支付利息约 2 亿元,而全县合理的农民负担不过 1.7 亿元,还不够还高利贷的。每到收款的季节,乡村干部就拼命收钱,截留下来偿还自已经手的高利贷。

从这个方面看,私设灰牢是有害的,但作者认为也有有利的一面。

一位河北农村的朋友告诉我,他们那里对付超生游击队的主要办法,就是把潜逃孕妇的公婆或父母抓起来,锁在小黑屋里冻着饿着,同时放出话去,让孕妇拿着流产证明来赎。

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灰牢确保了政策在基层的实施,这一方面,从反而维护了公众利益。


之后的几章基本是在讲故事。不罗列了。

最后

我直接照搬作者的最后一段话吧:

总之,千年帝国安身立命的小农经济基础,已经被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业化成就破坏了;千年帝国生存的闭塞环境,已经被西方文明带来的竞争破坏了;帝国体制解决自身利益分配失衡和人口问题的希望,已经被数十次徒劳的王朝循环破坏了。面对这些无法挽回的破坏,即使纯粹出于自身利益,旧体制合乎逻辑的最佳选择也是自我改革,为福利生产集团创造一个可控制因而可靠可信的、低成本的、高效的政治法律环境,挽救社会母体于危难之中。不过,这个选择恰恰意味着千年帝国的自我终结。在这个意义上,党国是帝国的最高阶段,党国是帝国的掘墓人。

2000 年

然后说说自己的想法:

作者其实就是把那些大家都明白的道理挑明了说,我基本赞同他的观点。

血酬最大化就是效益最大化。考虑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人假设,其实作者的观点也不算新奇,可以说是用另一种方法解释世界。

但是,我还是觉得,“血酬的最大化”论点有一点问题。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学过博弈论,掌握暴力的人未必选择能大群体最优从而小群体更优的策略,他们常常陷入的是“局部最值”。“血酬定律”的适用性是否可以稍微修正呢?